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
来源:太阳集团tcy8722 时间:2024-06-03 点击数:
校内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进一步提升提升行业科技创新水平,助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,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(以下简称建设科技计划项目)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选题方向
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重点,重点在“好房子、好小区、好社区、好城区”建设、城市更新和品质提升、建筑业转型发展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、绿色宜居美丽乡村建设、智能建造和数字住建、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、城市治理和绿色生活、城市安全与防灾减灾等方面开展研究。
二、项目管理
(一)项目实施时间以下达立项文件之日为起始时间,一般项目不超过2年,重大项目不超过3年。已立项的计划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结题且未申请延期的,将自动取消,同时取消申报单位下年度申报资格。
(二)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管理,按要求开展课题研究,及时沟通协调,处理相关事项,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。
(三)项目实施中如遇研究方向调整、关键技术方案变更等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,项目承担单位可向省住建厅申请延期。延期时间一般为一年。
三、项目结题验收
(一)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任务完成时间后,应及时提出结题验收申请,填报《湖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》及验收材料。
(二)省住建厅或受托机构组织对结题项目进行验收,项目验收可采取现场验收和会议验收两种方式进行,原则上重大项目应组织现场验收。
(三)在项目验收时,专家组对验收项目应提出“通过验收”“需要复议”“不通过验收”的结论。需要复议的验收项目,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,省住建厅再次组织专家进行验收。
四、学校申报工作安排
1.项目以二级学院(课部)为单位申报,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次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,严格审查申报资格、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、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,保证课题申报质量。
2.各二级学院(课部)请于2024年6月24日中午前将纸质版《湖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》(一式3份,A4纸双面打印,于左侧装订成册)送交科研处(综一503),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616713606@qq.com,主题请注明“2024湖北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+公司”,逾期不予受理。
附件:1.2024年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选题方向
2.湖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
3.湖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
联系人:梅老师
联系电话:027-87934415
科研处
2024年6月3日